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碩) 到2017年,本市將提供17萬輛電動小客車指標,並出台相關政策鼓勵老舊機動車更新為電動汽車。
  此外,電動汽車和普通汽車的停車費將有差異,目前正在研究。
  今天上午,《北京市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(2014-2017年)》媒體見面會在市科委舉行。
  會上,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,電動汽車仍需限行。
  鼓勵老舊車“變”電動車
  北京市交通委科技處處長葛昱介紹,本市將出台相關政策鼓勵老舊機動車更新為電動汽車。
  據悉,相關鼓勵政策將重點針對現有老舊機動車淘汰,優先購買1.6升排量以下的小客車和混合動力小客車。相關政策目前還正在征求相關委辦局。
  電動汽車也得限行
  當前,北京市對於普通小客車包括電動汽車,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,但此前網上有傳言稱北京市將於6月底7月初出臺電動汽車不限行政策。對此,葛昱也回應稱按照目前掌握情況,電動小客車和燃油小客車仍然執行工作日限行政策。
  同時,市經信委負責人介紹說,還沒有準確時間公佈第二批新能源車目錄,不過目前已有企業提出申請。
  停車費或將有差異
 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也表示,之前工作重點一直在新能源車基礎建設階段,今後將註重新能源汽車使用階段,如停車收費、服務費、路橋費和限行政策都正在研究中。
  今後,還將鼓勵政府等部門的停車場將對新能源車開放,並收取停車費、服務費和電費三部分費用。
  年內增電動公交700輛
  今年內,重點公交線路上電動公交車將增700輛。10個郊區縣和城區部分、新增出租車全部採用電動汽車。
  到2017年,電動公交車將不少於4500輛,長安街沿線、三環路環線等重點線路全部採用電動公交車。
  此外,本市今年研究制定在機場、火車站及高速路服務區等場所,完成1000個快速充電樁建設,在五環內初步建成5公里半徑快速充電網絡。
(原標題:電動汽車上路 仍需限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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